纸媒的版权要不要保护?如何保护?版权即著作权,是指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包括著作权。[全文]

专题摘要:跨媒体间内容共享也是市场规律使然,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可时至今日,纸媒的日子并不好过,而网络更像“有了老婆忘了娘”的孩子,一心只想着与商业利益结缘,却从不考虑对纸媒版权应有的尊重与价值兑现,这显然有悖法理与情理。[评论]

版权立法亟待出台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表示,关于互联网转载作品付费问题,将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会予以解答。 [全文]

版权著作法相关法律

   版权,现在又称著作权,最初是为了保护平面媒体以及有关的作者而出现的。平面媒体在遵守版权方面有着良好的传统。而网络媒体方面依然很遵守现行的法律。而有的的网络媒体就非常不遵守版权规则了。例如,很多转载的文 章不仅未经过作者的同意,甚至连来源或者作者名都不标明。
  诚然,在网络世界里,时兴GPL、BSD、CC等协议。但是他们仅仅是协议,不是法律。他们没有强制性的。另一方面,传统版权法也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可恶” ,或者仅考虑版权而不考虑普通民众利益...[全文]

搜索引擎巨头Google(谷歌)公司日前在比利时的侵犯报纸版权案中被判败诉。[全文]

Google侵犯案连锁反应

版权保护组织“Copiepresse”:
  该组织指责google新闻业务泄漏了这些报纸付费内容,它提供的链接能让网民免费查阅到报纸的文章,而这通常是需要付费。

google:
这并不意味着其它任何地方或国家的每个法官都会做出相同判决。报纸出版商暂时获得了胜利,但这不能确保它们永远获得胜利。

雅虎和微软的密切关注:
雅虎和微软也被要求在当地版本中删除所有相关新闻链接。雅虎对此表示了断然拒绝。

相关评论

  舆论都在关注版权,这是好事,寓意着法治社会的进步。现实却诡异得很,纸媒的版权在网络世界跨世纪地灰飞烟灭了:批量转载,掐头去尾,乱拟标题,屏蔽作者……

   在大喊保护知识产权的今天,出现了两个吊诡的悖论:一是纸媒的版权成了网络的免费奶妈,有的纸媒甚至还以网络转载率为荣,纸媒之间的版权互掐很厉害,而到了与网络分庭抗礼的时候,又沉默得紧。二是某些网络媒体版权意识选择性重视,网络之间竞争的时候,连形式类似都不能容忍,自己却在免费拷贝纸媒内容的时候理直气壮。 [全文]

  购买一篇平面媒体文章的版权或使用权没有一个统一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需要您和对方编辑部协商决定。 和对方编辑部联系,说明要转载,对方同意则签订授权合同,在合同中双方协商授权费用并最终体现在合同上。 是版权还是版权使用权依然是由您和对方编辑部协商决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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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权是一种文明的象征,法律保护著作权,就是在当前的经济、道德水平下,使著作权的权利人的利益和公众的利益之间能达到一种平衡。而这种平衡是一种动态的平衡。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这种平衡会更加偏向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这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因此,复印权作为著作权中的一种,其必然会成为一种趋势,当然,其存在的前提是人们法治意识达到一个相当高的程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