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盗墓笔记》遭网店盗版看淘宝网侵权
    【导语】:网络交易是一个特殊的平台,淘宝作为第三方中介平台对商品的审查还是不够的,而法律上面的空白也使网络交易在规范化管理上还有很多漏洞。在我国侵权和盗版问题本就严重的环境下,蔓延到网络交易平台是必然的。打击盗版维护版权的路还很艰难。如果想要彻底根除盗版侵权问题,不仅要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还要在本质上彻底根除盗版。而维权者也要积极站出来,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网络交易朝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盛大文CEO侯小强

  
     盛大文学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侯小强称,“起点中文网排名前十位的作者,每人平均被网络盗版的篇数非常之高。许多不法网站通过盗版热门文章来提高浏览量,然后以此吸引广告商的投入。”.....【全文

 

双方观点

原告: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盗墓笔记》是友谊出版公司出版的畅销小说。淘宝网上有众多网店贩卖盗版的《盗墓笔记》,杨某是卖家之一。而淘宝网没有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全文

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该卖家确实出售了盗版书籍,侵犯了中国友谊出版公司的版权。然而淘宝网只是网络交易平台而不是交易的当事人,已经对卖家的身份证进行了审查,尽到了法定审查义务。不应为卖家承担责任。 。 ......【全文

事件

   近日北京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盗墓笔记4》遭网店盗版侵权案。友谊出版公司于09年2月起诉了淘宝网等三名被告,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公开发行媒体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0万。 
   《盗墓笔记》是首发于起点中文网上的作品,由友谊出版公司和磨铁文化共同出版的小说。08年12月,淘宝网上有众多网店以低于批发价3至6元的价格大量销售《盗墓笔记4》,而出版社从未出版过所谓的“合集”。甚至有些网店在非法出售《盗墓笔记》电子文档。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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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文学遭遇的多重盗版

 

 商业网站对起点小说进行“打包”盗版
    首当其冲的是商业网站对起点小说进行“打包”盗版。2008年11月,福建云霄阁网擅自复制传播起点中文网拥有版权的1339部网络文学原创作品,盗版数量之多,规模之大触动了法律利器,最终该网站两名侵权人被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因非法盗版侵权有期徒刑一年半,各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全文]
 
 盗取拥有版权的作品创意进行续写
   个别商业网站盗取起点拥有版权的作品创意进行续写,也被法律专家认定为盗版行为。如前不久读吧网发表的《星辰变后传》,便属于盗版行为,原创者的署名是“我吃西红柿”,而续写者的署名是“不吃西红柿”,主人公姓名、故事框架和写作风格的雷同,使其盗版特征显露无疑。[全文]
 
 搜索引擎对盗版的纵容客观上保护了盗版行为
  
  以起点中文网现在人气非常高的网络小说《星辰变》为例,仅Google上的《星辰变》搜索结果就高达2,720,000项,其中绝大多数为盗版链接,盛大在多次与Google多次交涉未得正面回应后拟对Google提起诉讼,后因Google及时表达打击盗版态度双方才未走上法庭。 [全文]
 
 淘宝网也成为“新兴”盗版渠道
    
北京共和联动图书公司总经理张小波说,他们公司出版的书在淘宝上都有上千家店铺销售,“但是让人绝望的是,他们卖的基本都是盗版。淘宝给盗版提供了一个平台。”吴又表示,淘宝是个好东西,但是它的盗版书泛滥对于中小图书商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伤害。 [全文]

 热点评论

就算有人想管,也是力不从心

  淘宝网确实有一定的责任,它没有一个严格完善的盗版商品审查制度是造成网店盗版泛滥的主要原因。然 而,要做到对每家网店进行严格的商品审查是极其困难的。淘宝有数以万计的卖家,淘宝也无法完全识别 哪些是盗版哪些是正版。因此目前只能对卖家进行严格的实名身份审查,发现问题时及时找到卖家追究其 责任。 造成网络交易侵权问题的另一个原因是消费者维权的困难性。对网店进行取证是个繁杂的过程,就算取得 证据,在付诸法律的时候也存在着诸多困难。所以就算有人想管,也是力不从心。......[全文]

客服缺乏基本判断能力?

 淘宝买东西是便宜,但是,纵容不法分子是的违法行为,而淘宝应该能加以判断,事实是对这些东西为何坐视不管.被举报的公司投诉盗版的时候,淘宝需要举报的公司提供证据,也就是如果你不能提供著作权登记证,就不能处理淘宝用户的侵权行为。但是,众多的公司并没有为某一个网站申请版权证书。另外一点,盗版侵权者会打一个擦边球,把名称稍微修改,被侵权的公司投诉的时候,客服人员就站出来说话了,事实不符,不予处理!简直成了笑话了!另外淘宝缺乏基本的投诉处理方式,盗版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对于这一行为,淘宝不应该纵容,而应该,严格配合国家相关法律予以打击。......[全文]